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7号企业债权挂牌转让公告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连云港市中燃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委托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交”)对该债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予以公告。所附债权清单为相关债权的初步信息,完整情况由意向方进行尽职调查。

一、债权资产状况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企业债权3户,截至2022年9月30日(暂定交易基准日),涉及债权本金合计2,150.00万元,债务人为连云港市中燃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详见附件债权清单。

二、挂牌底价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企业债权的底价为¥18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本次在金联金交公开挂牌转让企业债权需要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上述保证金应缴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302021920101116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

买受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成交款。如买受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根据金联金交的要求参与竞价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其支付的全部保证金。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将指定金联金交平台进行交易。债权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金联金交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仅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起拍价,经公司刊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竞价,则成交;若存在新的意向受让方将再行启动竞价程序,起拍价为首次平台确认成交价格+最小加价幅度,若有人出价且不低于起拍价的,则竞价成交,若无人出价,则原意向受让方成交。

四、受让条件

交易条件为:受让方信誉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继承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等债务关联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户债权。

五、报名与登记

报名登记时间:2022年11 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

金联金交联系人:田经理  15951833918

六、签约、结算

1、债权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金联金交出具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债权方或转让方签署相关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逾期不签署转让协议即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及已付款项,作为受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2、债权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汇至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时间以债权转让协议条款为准)

七、重要提示

1、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对意向债权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内向金联金交提出尽职调查申请,经与转让方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

2、每户债权进入具体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3、摘牌当日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如发生变化,挂牌底价将相应调整,将于摘牌前另行通知。

4、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4日

 

附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暂定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债务人

本金金额(万元)

利息及费用

连云港市中燃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900.00

相应利息及费用

连云港宇凌电气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750.00

相应利息及费用

连云港凯撒家具有限公司

500.00

相应利息及费用

合计

2,150.00

 

备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标的债权所含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