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03号债权挂牌转让公告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管理一户债权,委托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予以公告。所附债权清单为相关债权的初步信息,完整情况由意向方进行尽职调查。

一、债权资产状况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债权一户,涉及债权本金35000000元(本金计算至2019年12月20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人为苏州新苏天地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苏置业(阜宁)有限公司、吴志春、王培芬;抵押物为吴志春、王培芬所有的位于苏州市狮山新苑3号商场102室、105室、106室、201室房屋和土地、新苏置业(阜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阜宁县阜城镇常州路西、长春路北新苏国际生活广场S1-12室、S1-15室、S1-16室、S1-17室、S1-62室、S1-63室、S1-64室、S1-65室、S1-66室、S1-67室、S1-125室、S1-158室、S1-218室、S1-228室在建工程

二、挂牌底价

本次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底价为3040万元。

本次在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企业债权需要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上述保证金应缴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4301024319100311469             

开户行:工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营业部                  

买受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成交款。如买受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根据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要求参与竞价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其支付的全部保证金。本次交易的挂牌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将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及意向指定具体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债权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债权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该意向受让方经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后,以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进行协议转让。

四、受让条件

交易条件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五、报名与登记

报名登记时间: 2022 年7 月 22日至2022 年7 月25 日。

金联金交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18018098168      

六、签约、结算

1、债权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债权方或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2、债权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汇至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时间以《债权转让协议》条款为准)

账户名称: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7070188000117066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七、重要提示

1、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对意向债权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内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提出尽职调查申请,经与转让方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

2、每户债权进入具体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3、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附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2019年12月20日

债务人

司法文书

担保人/抵押物

本金金额(元)

利息及费用

阜宁新苏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016)苏0923民初4760号

苏州新苏天地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苏置业(阜宁)有限公司、吴志春、王培芬

35000000.00

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