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镇江17户债权资产推介信息
截至基准日2024年2月27日,标的资产包共计17户借款人,债权本金余额为15,799.35万元及其相关利息费用。最终交易基准日及标的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本次不良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债务人位于南京、镇江地区。
基准日:2024/2/27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万元) |
地区 |
担保情况 |
抵押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中海油销售镇江有限公司 |
8,132.00 |
镇江 |
欧普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卓祖宏、秦仁华、常州市双志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常州欧普国际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常州欧普物流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东路蓝色港湾花园4幢,面积6072.45平方米,权利价值6000万元(第一顺位)。 |
未诉 |
2 |
南京仁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79.00 |
南京 |
陈敬云、安晓梅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桥西路180号03幢一单元1704室,面积128.42平方米,权利价值80万元(第二顺位)。 |
未诉 |
3 |
江苏跃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99.50 |
南京 |
江苏迪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徐程滟、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开元欣街9号香山美墅16幢102室,面积158.52平方米,权利价值600万元(第一顺位)。 |
未诉 |
4 |
南京射以观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19.00 |
南京 |
徐慧、李毅 |
江宁区禄口街道天禄大道1号博恩花园93幢2801室,面积116.11万元,权利价值120万元(第一顺位)。 |
未诉 |
5 |
南京锦海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
530.00 |
南京 |
董其彬、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浦口区滨江大道1号明发滨江新城126幢1804室,面积252.42平方米,权利价值530万元(第一顺位)。 |
未诉 |
6 |
江苏鲜食坊农产品有限公司 |
290.00 |
南京 |
薄宏源、陈文娟、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江宁区东山街道宏运大道4699号尚逸华府8幢503室,面积118.42平方米,权利价值300万元(第一顺位)。 |
已判未执 |
7 |
南京宇登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800.00 |
南京 |
南京众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登第、于登锋、宋娟、汪红红 |
玄武区四牌楼61号B101室,面积2131.17平方米,权利价值800万元(第一顺位)。 |
已判未执 |
8 |
江苏悠逸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95.00 |
南京 |
王江洪、王倩、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建邺区凤栖苑68号101室,面积52.99平方米;南京市四方新村一村08幢407室,面积79.06平方米。权利价值合计400万元(第一顺位)。 |
已判已执 |
9 |
江苏鼎国科技有限公司 |
697.58 |
南京 |
毕曙霆、罗峥、江苏鼎国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东中路108号907室、908室、909室、910室,面积合计645.40万元,权利价值合计800万元(第一顺位)。 |
已判已执 |
10 |
南京中科方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 |
南京 |
董楠楠、马英 |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43号15幢702室,面积89.47平方米,权利价值450万元(第一顺位)。 |
已判已执 |
11 |
南京美斯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670.00 |
南京 |
董楠楠、马英 |
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69号01幢1单元901室,面积132.19平方米,权利价值670万元(第一顺位)。 |
已判已执 |
12 |
南京玉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603.81 |
南京 |
南京科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宝铁投资有限公司、朱文、符春玲、朱兵、符军 |
- |
已判已执 |
13 |
南京宝铁船舶配套实业有限公司 |
684.00 |
南京 |
南京建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范洪才、朱兵、符春玲 |
- |
已判已执 |
14 |
南京振宇商贸有限公司 |
541.75 |
南京 |
南京宝铁物流有限公司、朱红莲、符春玲、朱兵、徐正飞 |
- |
已判已执 |
15 |
南京宝铁物流有限公司 |
499.91 |
南京 |
南京科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朱兵、符春玲、符军、吕余萍 |
- |
已判已执 |
16 |
南京宝辉仓储有限公司 |
695.00 |
南京 |
南京建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朱文、周平、朱兵、符春玲 |
- |
已判已执 |
17 |
南京万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312.80 |
南京 |
江苏和丰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已判已执 |
合计 |
|
15,799.35 |
|
|
|
|
备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2月27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标的债权所含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