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3号债权第二次挂牌转让公告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万资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委托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交”)对该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予以公告。所附债权清单为相关债权资产的初步信息,完整情况由意向方进行尽职调查。
一、债权资产状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债权资产2户,涉及债权本金3,138.79万元(本金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债务人及担保方式详见附件债权清单。
二、挂牌底价
1、本次在金联金交挂牌转让债权资产的底价为4,025.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零贰拾伍万元整)。
2、本次在金联金交公开挂牌转让债权需要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1,2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壹拾万元整),上述保证金应缴纳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200161863605251845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或
账户名称: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430102431910031146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营业部
3、本次交易的挂牌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买受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成交款。如买受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根据金联金交的要求参与竞价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其支付的全部保证金。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将指定金联金交平台进行挂牌交易。债权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金联金交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债权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该意向受让方经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后,以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进行协议转让。
四、受让条件
交易条件为:受让方信誉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继承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等债务关联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户债权。
五、报名与登记
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
金联金交联系人:贺经理 联系电话:18914754071
六、竞价时间与规则
竞价开始的具体时间以金联金交通知为准。此公告债权意向受让方自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起开始竞价,竞价时长:30分钟,延时时长:5分钟,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加价幅度 10万元/次。
七、签约、结算
1、支付方式
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或分期付款。同等价格下,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者优先。选择分期付款的竞买方需达到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法人;
(2)无不良信用记录;
(3)无明显不利于合作的风险事项;
如选择分期付款的,竞买方需在报名时提出分期付款申请,并按我公司或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补充资质审查的材料,通过补充资质审查后方可参与竞拍。需进行补充资质审查的,原报价日/竞价日自动顺延三个工作日。
2、如选择一次性全额付款的,债权资产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与债权方或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一般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汇至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时间以《债权转让协议》条款为准)。已缴纳的保证金可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3、如选择分期付款,且满足上述条件的竞买方,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签约后两个工作日内需付清首付款,首付款不低于最终成交价的30%(含保证金),分期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锁定期6个月,并按资金实际占用期间支付年化10.5%资金占用费。(具体事项以签署协议为准)
八、重要提示
1、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对意向债权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内向金联金交提出尽职调查申请,经与转让方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
2、每户债权进入具体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3、摘牌当日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如发生变化,挂牌底价将相应调整,将于摘牌前另行通知。
4、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转让方: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附: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序号 |
债务人 |
担保情况 |
本金金额 |
利息及费用 |
1 |
江苏省万资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王平、张小燕、王晖、梁国炎、单华结、连云港建融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新东圣变压器有限公司、连云港银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抵押物1、连云港新东圣变压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草湾路6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4686.4平方米,抵押权2560万元,及位于连云港海州区临洪西路220号的工业厂房,面积12576.36平方米,抵押权1539万元。抵押物2、连云港建融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58号银城国际公寓0518室、0519室、0520室、0526室、0527室、0620室、0621室、0712室、0715室、0718室、0719室、0720室、0728室、0912室、1112室,面积810.13平方米,抵押权金额589万元。抵押物3、连云港建融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58号银城国际公寓主楼1层102号,面积564平方米,及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58号银城国际公寓主楼第2层,面积1374.4平方米,两处房产抵押权300万元。 |
2,301.40 |
相应利息及费用 |
2 |
连云港七星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王平、张小燕、王晖、连云港建融实业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连云港建融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58号银城国际公寓主楼1层102号,面积564平方米,及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58号银城国际公寓主楼第2层,面积1374.4平方米,两处房产抵押权845万元,第二顺位抵押,第一抵押顺位为江苏省万资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837.39 |
相应利息及费用 |
合计 |
|
|
3,13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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