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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交”)通过为注册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服务,就该服务相关事项与会员所订立的协议。
会员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会员与金联金交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以及金联金交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定。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会员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会员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金联金交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会员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 《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员服务协议》”的,即表示会员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会员
1、金联金交的会员为机构会员。机构会员是指通过金联金交网站或其它渠道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金联金交提供的服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会员在金联金交注册时将生成会员账户,记录该会员在金联金交的活动。
2、会员承诺以下事项:
(1)会员必须按照金联金交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料,并且授予金联金交基于提供服务的目的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信息拥有免费的使用权利。
(2)会员有义务维持并更新注册的会员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会员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金联金交依其独立判断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金联金交有权暂停或终止会员在金联金交的注册账号,并拒绝会员使用金联金交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在此情况下,金联金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因会员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导致金联金交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会员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支付的理由,金联金交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会员承担。
(4)会员保证并承诺通过金联金交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
(5)会员承诺,其通过金联金交网站发布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其向金联金交提交的任何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金联金交或其他使用方损失的,会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6)会员不得私自仿制、伪造在网站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或印章,不得用伪造的合同进行招摇撞骗或进行其他非法使用,否则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
(7)除本协议以外,会员应同时遵守金联金交发布的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公告、业务流程、操作规程、风险提示等。
二、服务内容
3、金联金交服务提供挂牌交易、登记结算、信息咨询等服务,具体以金联金交届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4、金联金交作为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接受信息发布方的委托进行挂牌资产信息发布,金联金交仅对发布信息承担形式完备性审查责任,不对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做出保证,会员应独立做出判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5、金联金交对于会员的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会员同意金联金交或金联金交委托的主体通过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通知等电子方式或常规的信件传递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会员。
6、通过金联金交交易订立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在线交易的,投资者需通过金联金交网站或其它渠道注册成为金联金交实名会员。会员在金联金交网站或其它渠道通过点击确认或约定方式签订电子合同,即视为会员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7、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会员身份信息,会员通过书面形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会员不得以其会员身份信息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8、金联金交向会员提供交易账户登记、查询及合同查询、核对等服务,会员如对交易有任何争议,应以金联金交的记录为准。
9、在不违反金联金交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金联金交提供的服务有可能会发生变更或者增加。一旦本服务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金联金交将通过网站或其它渠道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再向会员作个别通知。如会员不同意金联金交对本服务协议所做的修改,会员有权停止使用金联金交服务。如会员继续使用金联金交服务,即表示同意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如新旧规则或协议之间冲突或矛盾的,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以最新修订的协议和规则为准。
三、风险提示
10、会员知晓并同意,通过金联金交提供的交易服务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金联金交不能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因监管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3)违约风险:因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4)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投资产生影响。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6)因会员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会员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会员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等而造成的损失。
11、金联金交不对任何会员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金联金交向会员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为参考,会员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会员据此进行交易的,产生的风险由会员自行承担,会员无权据此向金联金交提出任何法律主张。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发生的纠纷,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金联金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以上并不能揭示会员通过金联金交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会员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四、用户安全及管理
13、会员知晓并同意,确保会员身份信息的机密安全是会员的责任。会员将对利用该会员身份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会员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注册的会员身份信息,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金联金交会员身份进行会员操作。因黑客、病毒或会员的保管疏忽等非金联金交原因导致的会员身份遭他人非法使用,金联金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金联金交通过会员身份来识别会员的指令,会员确认,使用会员身份登录后的一切行为均代表会员自身行为。以会员身份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会员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会员自身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冒用他人会员身份的,金联金交及其合法授权主体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连带责任的权利。
14、会员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会员身份信息的,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金联金交,要求金联金交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会员承担。同时,会员理解金联金交对会员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该合理期限内,金联金交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服务费用
15、会员使用金联金交服务时,金联金交会向会员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各项服务费用详见提供具体服务的相关协议文本的约定,金联金交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
六、会员的守法义务
16、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金联金交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行业惯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金联金交服务有关的协议、规则。
17、在接受金联金交服务的过程中,会员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2)通过制造虚假身份、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欺骗他人,或违背金联金交公布之活动规则进行虚假交易。
(3)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18、在使用金联金交服务的过程中,会员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在使用金联金交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金联金交各项规则,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不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金联金交各类规则的信息。
(3)未经金联金交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复制、传送、传播等任何方式对金联金交网站上的任何信息或数据作商业性使用或其他目的使用,会员为促成金联金交平台项下挂牌交易而使用前述信息或数据的除外。
(4)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金联金交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金联金交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金联金交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19、会员了解并同意:
(1)违反上述承诺时,金联金交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做出相应处理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会员的同意或提前通知该会员。
(2)当会员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和/或金联金交各项规则的,金联金交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屏蔽、删除侵权信息,或直接停止提供服务。如使金联金交遭受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受到第三方的索赔、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等),会员还应当赔偿或补偿金联金交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20、会员同意,由于其违反本协议和/或金联金交各项规则,或违反其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或由于会员使用金联金交服务的过程中违反了任何法律、法规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金联金交提出的任何补偿申请或要求,会员会对金联金交给予全额补偿并使之不受损害。
七、服务中断或故障
21、会员同意,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金联金交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承诺或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系统因有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会员无法使用任何金联金交服务或使用金联金交服务受到任何影响时,金联金交对会员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金联金交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金联金交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袭击、疫情、罢工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金联金交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八、信息保护及授权条款
22、金联金交对于会员提供的、金联金交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会员信息将按照本协议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金联金交无需会员同意可向金联金交关联实体转让与金联金交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未经金联金交事先书面同意,会员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为了维护会员和金联金交其他用户的利益,会员同意授权金联金交及其代理机构、合作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会员的信用信息,以便核对会员的注册信息,了解其他可能影响会员履约能力、信用评价的信息。同时,会员授权金联金交在监管部门要求时将其在平台交易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监管机构等。
24、金联金交按照会员在网站上的行为自动追踪关于会员的某些资料。在不违法透露会员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金联金交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25、会员同意金联金交可使用会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金联金交持有的会员档案中的资料,金联金交从会员目前及以前在金联金交平台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金联金交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资料)以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会员同意金联金交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会员资料进行评价。
26、金联金交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会员的资料。会员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金联金交的信息,金联金交不会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
(3)金联金交的关联方。
(4)处理与平台上会员之间交易相关的争议。
27、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会员授权金联金交将其提供给金联金交的信息、享受金联金交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协议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金联金交根据本协议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金联金交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会员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等。为确保会员信息的安全,金联金交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中涉及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合理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28、金联金交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会员的资料。在会员未按照与金联金交签订的服务协议或者与其他会员签订的协议等法律文本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金联金交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其他会员的请求披露会员的信息资料,但保密信息除外。
29、会员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金联金交相关规则的,金联金交有权停止为会员提供服务,将会员纳入黑名单,并将该黑名单对第三方披露。
九、知识产权声明
30、金联金交拥有网站及其他平台内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音频、视频、技术及程序等内容的知识产权。非经金联金交书面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复制、打印、传播、展示和下载属于金联金交网站的信息内容。否则,金联金交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条款的解释、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31、本协议是由会员与金联金交共同签订的,适用于会员在金联金交的全部活动。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条款及金联金交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解释权归金联金交所有。
32、本协议不涉及会员与金联金交的其他会员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但会员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并履行其与金联金交其他会员签订的任何法律文本,并承诺按照该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33、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4、本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金联金交所在地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本协议为金联金交不可撤销的要约,一经会员签署即成立,经金联金交审核同意成为会员后生效。